媒体主注册步骤:
1.填写信息
> 2.邮件确认 > 3.注册成功
用户信息
(*为必填项)
会员帐号:
*
3-20个字符(包括英文字母和数字,不支持中文),一旦注册成功会员名不能修改。
密码:
*
密码由6-16个字符组成,建议使用英文字母加数字或符号的组合密码。
再输入一遍密码:
*
请再输入一遍您上面输入的密码。
联系电话:
*
固话或者11位的手机(外地手机前无须加"0";固话输入格式为:010-12345678)。
电子邮件:
*
请填写常用的电子邮件地址,您需要通过邮件完成注册。
再输入一遍电子邮件:
*
请再输入一遍上面输入的电子邮件地址。
网站信息
网站名称:
*
请输入您网站的具体名称,例如:雅虎,腾讯等。
网站域名:
*
请输入您网站的具体域名地址,例如:http://www.123.com.cn。
网站类别:
综合门户
网上购物
汽车交通
生活服务
两性空间
医疗保健
贸易商业
教育考试
文学艺术
软件下载
金融证券
幽默笑话
动漫flash
星相命理
税务保险
幼儿/儿童
娱乐八卦
明星美女
房产租房
游戏网站
彩票信息
旅游风光
影视宽带
体育运动
IT 网络
爱情交友
图片写真
广告营销
新闻媒体
会展商务
论坛社区
人才招聘
网址大全
音乐MP3
社科文化
时尚美容
两性生活
房产家居
贺卡宠物
旅游资讯
美食天地
汽车资讯
少年儿童
天气气象
手机通信
编程设计
黑客安全
电脑网络
网页制作
硬件资讯
留学移民
论文写作
外语学习
人才招聘
电视电台
法律站点
国防军事
新闻媒体
小说文学
艺术爱好
交通地图
金融证券
广告营销
企业黄页
其他类别
选择您的网站类别。
网站描述:
请输入对您网站的描述和说明,不能超过512个字符。
验证码:
*
请输入右侧字符,看不清楚?
换个图片。
阅读嘀铃铃来电付费广告平台服务协议
媒体主注册条款 一、概述 1. 本服务协议双方为嘀铃铃来电付费广告联盟(下称“嘀铃铃”)与嘀铃铃来电付费广告联盟媒体主(下称“媒体主”),本服务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2. 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嘀铃铃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媒体主在使用嘀铃铃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嘀铃铃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嘀铃铃将在网站上或联盟管理系统中刊载公告,通知媒体主。如媒体主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嘀铃铃网站上或联盟管理系统发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会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媒体主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4. 媒体主确认本服务协议后,本服务协议即在媒体主和嘀铃铃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请媒体主务必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全部服务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嘀铃铃媒体主客服咨询。无论媒体主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服务协议,只要媒体主点击协议正本上方的表示确认的按钮并按照嘀铃铃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媒体主,媒体主的行为仍然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服务协议。 二、定义 1. 嘀铃铃来电付费广告联盟:有关嘀铃铃来电付费广告联盟术语或图示的含义,详见嘀铃铃网站和联盟管理后台相关帮助。 三、媒体主权利和义务 1. 媒体主有权利拥有自己在嘀铃铃的媒体主名及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媒体主名及密码随时登陆嘀铃铃来电付费广告联盟。媒体主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媒体主名; 2. 媒体主有权根据本服务协议的规定以及在嘀铃铃上发布的相关规则,利用嘀铃铃获取广告进行合法和符合嘀铃铃行为规定的宣传,从而获得相应的收入。有关媒体主收入问题,请参见嘀铃铃的相关政策和规则。 3. 媒体主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银行账户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媒体主银行账户信息不可随意更改,如有特殊原因需要变更,需提供原账户信息的有效证明和修改后的准确帐户信息,并提交书面申请至嘀铃铃媒体客服,由嘀铃铃媒体客服审核并协助更改; 4. 媒体主承诺自己在使用嘀铃铃提供的相关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嘀铃铃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媒体主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5. 媒体主同意接收来自嘀铃铃或者嘀铃铃合作伙伴发出的邮件、信息。 6. 媒体主同意,为提供服务,嘀铃铃在媒体主的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万团cookies。嘀铃铃使用cookies可为媒体主提供个性化服务。如果拒绝所有cookies,媒体主将不能使用嘀铃铃提供的某些服务。 四、嘀铃铃的权利和义务 1. 嘀铃铃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嘀铃铃来电付费广告联盟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媒体主相关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2. 对媒体主在注册使用嘀铃铃中所遇到的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嘀铃铃应及时作出回复; 3. 对于媒体主适用嘀铃铃提供服务的不当行为或其它任何嘀铃铃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嘀铃铃有权随时作出扣减媒体主收入、终止服务提供等处理,而无须征得媒体主的同意; 4. 对于媒体主的各种投诉和举报,嘀铃铃具有完全的判断权利,并具有根据判断做出相关处理的权利,处理的方法包括但不限制于:扣减收入、警告和封闭帐号等。 5. 因互联网广告的特殊性,嘀铃铃没有义务对所有媒体主的注册数据、行为以及与广告宣传相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如存在下列情况: 1) 媒体主或其它第三方通知嘀铃铃,认为某个具体媒体主或具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2) 媒体主或其它第三方通知嘀铃铃,嘀铃铃提供的服务有被用于违法或不当行为的,嘀铃铃以普通非专业者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明显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 嘀铃铃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处理办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 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媒体主存在违法行为,或者嘀铃铃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媒体主存在违法或违反服务协议行为的,嘀铃铃有权在嘀铃铃上以网络发布形式公布媒体主的违法行为;。 五、服务的中断和终止 1. 媒体主同意,嘀铃铃可根据自己的判断和提供服务的规定、原则,终止媒体主的“服务”密码、账户 (或其任何部份) 或媒体主对“服务”的使用,删除(不再保存)媒体主在使用“服务”中提交的任何资料,并对媒体主收入进行扣减等处理。同时嘀铃铃可自行全权决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停止提供“服务”或其任何部份。账号终止后,嘀铃铃没有义务为媒体主保留原账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信息和未处理的事务信息给媒体主或第三方。此外,媒体主同意,嘀铃铃不就终止媒体主使用“服务”而对媒体主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2. 如媒体主向嘀铃铃提出注销嘀铃铃注册媒体主身份时,经嘀铃铃审核同意,由嘀铃铃注销该注册媒体主,媒体主即解除与嘀铃铃的服务协议关系。但注销该媒体主账号后,嘀铃铃仍保留下列权利: 1) 媒体主注销后,嘀铃铃有权保留该媒体主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行为记录。 2) 媒体主注销后,如媒体主在注销前在嘀铃铃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合同的行为,嘀铃铃仍可行使本服务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3. 在下列情况下,嘀铃铃可以通过注销媒体主的方式终止服务: 1) 在媒体主违反本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时,嘀铃铃有权终止向该媒体主提供服务,并对媒体主收入进行扣减等处理。嘀铃铃将在中断服务时通知媒体主。但如该媒体主在被嘀铃铃终止提供服务后,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嘀铃铃媒体主的,嘀铃铃有权再次单方面终止向该媒体主提供服务; 2) 如嘀铃铃通过媒体主提供的信息与媒体主联系时,发现媒体主在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已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的,经嘀铃铃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媒体主更改,而媒体主在三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提供新的电子邮箱地址的,嘀铃铃有权终止向该媒体主提供服务; 3) 一旦嘀铃铃发现媒体主注册数据中主要内容是虚假的,嘀铃铃有权随时终止向该媒体主提供服务; 4) 一旦嘀铃铃发现媒体主违反嘀铃铃的相关规定,利用嘀铃铃服务采用非正常手段谋取利益时,嘀铃铃有权终止向该媒体主提供服务,并对媒体主收入进行扣减等处理; 5) 本服务协议终止或更新时,媒体主明示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6) 其它嘀铃铃认为需终止服务的情况。 六、责任范围 1. 媒体主明确理解和同意,嘀铃铃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名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嘀铃铃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 使用或未能使用“服务”; 2) 第三方未经批准的接入或第三方更改媒体主的传输数据或数据; 3) 第三方对“服务”的声明或关于“服务”的行为;或非因嘀铃铃的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其它事宜,包括疏忽。 2. 媒体主明确理解并同意,如因其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及相关协议之规定,使嘀铃铃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媒体主应对嘀铃铃提供补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七、隐私权政策 1. 适用范围: 1) 在媒体主注册嘀铃铃账户时,媒体主根据嘀铃铃要求提供的个人注册信息; 2) 在媒体主使用嘀铃铃时,嘀铃铃自动接收并记录的媒体主的各种基本数据和行为信息。 3) 嘀铃铃通过合法途径从商业伙伴处取得的媒体主个人数据。 2. 信息使用: 1) 嘀铃铃不会向任何人出售媒体主的个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媒体主得许可。 2) 为服务媒体主的目的,嘀铃铃可能通过使用媒体主的个人信息,向媒体主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媒体主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或者与嘀铃铃合作伙伴共享信息以便他们向媒体主发送有关其产品和服务的信息。 3. 信息披露: 媒体主的个人信息将在下述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1) 经媒体主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 如果媒体主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或者网站政策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 为提供媒体主所需的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媒体主的个人信息; 5) 其它嘀铃铃根据法律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4. 编辑和删除个人信息的权限:媒体主可以在嘀铃铃相关操作区对媒体主的个人信息进行编辑和删除,除非嘀铃铃另有规定。 5. 政策修改:嘀铃铃保留对本政策作出不时修改的权利。 八、管辖: 1. 本服务条款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争议,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 渠道代理注册条款 一、概述 1. 本服务协议双方为嘀铃铃来电付费广告联盟(下称“嘀铃铃”)与嘀铃铃来电付费广告联盟渠道代理(下称“渠道代理”),本服务协议具有合同效力。 2. 本服务协议内容包括协议正文及所有嘀铃铃已经发布的或将来可能发布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为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渠道代理在使用嘀铃铃提供的各项服务的同时,承诺接受并遵守各项相关规则的规定。嘀铃铃有权根据需要不时地制定、修改本协议或各类规则,如本协议有任何变更,嘀铃铃将在网站上或联盟管理系统中刊载公告,通知渠道代理。如渠道代理不同意相关变更,必须停止使用“服务”。经修订的协议一经在嘀铃铃网站上或联盟管理系统发布后,立即自动生效。各类规则会在发布后生效,亦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登录或继续使用“服务”将表示渠道代理接受经修订的协议。除另行明确声明外,任何使“服务”范围扩大或功能增强的新内容均受本协议约束。 4. 渠道代理确认本服务协议后,本服务协议即在渠道代理和嘀铃铃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请渠道代理务必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全部服务协议内容,如有任何疑问,可向嘀铃铃渠道代理客服咨询。无论渠道代理事实上是否在注册之前认真阅读了本服务协议,只要渠道代理点击协议正本上方的表示确认的按钮并按照嘀铃铃注册程序成功注册为渠道代理,渠道代理的行为仍然表示其同意并签署了本服务协议。 二、定义 1. 嘀铃铃来电付费广告联盟:有关嘀铃铃来电付费广告联盟术语或图示的含义,详见嘀铃铃网站和联盟管理后台相关帮助。 三、渠道代理权利和义务 1. 渠道代理有权利拥有自己在嘀铃铃的渠道代理名及密码,并有权利使用自己的渠道代理名及密码随时登陆嘀铃铃来电付费广告联盟。渠道代理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转让或授权他人使用自己的渠道代理名; 2. 渠道代理有权根据本服务协议的规定以及在嘀铃铃上发布的相关规则,利用嘀铃铃获取广告进行合法和符合嘀铃铃行为规定的宣传,从而获得相应的收入。有关渠道代理收入问题,请参见嘀铃铃的相关政策和规则。 3. 渠道代理有义务在注册时提供自己的真实资料,并保证诸如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银行账户等内容的有效性及安全性。同时,渠道代理也有义务在相关资料实际变更时及时更新有关注册资料。渠道代理保证不以他人资料在嘀铃铃进行注册或认证; 4. 渠道代理承诺自己在使用嘀铃铃提供的相关服务时,实施的所有行为均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嘀铃铃的相关规定以及各种社会公共利益或公共道德。如有违反导致任何法律后果的发生,渠道代理将以自己的名义独立承担所有相应的法律责任; 5. 渠道代理同意接收来自嘀铃铃或者嘀铃铃合作伙伴发出的邮件、信息。 6. 渠道代理同意,为提供服务,嘀铃铃在渠道代理的计算机上设定或取用万团cookies。嘀铃铃使用cookies可为渠道代理提供个性化服务。如果拒绝所有cookies,渠道代理将不能使用嘀铃铃提供的某些服务。 四、嘀铃铃的权利和义务 1. 嘀铃铃有义务在现有技术上维护整个嘀铃铃来电付费广告联盟的正常运行,并努力提升和改进技术,使渠道代理相关活动得以顺利进行; 2. 对渠道代理在注册使用嘀铃铃中所遇到的有关的问题及反映的情况,嘀铃铃应及时作出回复; 3. 对于渠道代理适用嘀铃铃提供服务的不当行为或其它任何嘀铃铃认为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嘀铃铃有权随时作出扣减渠道代理收入、终止服务提供等处理,而无须征得渠道代理的同意; 4. 对于渠道代理的各种投诉和举报,嘀铃铃具有完全的判断权利,并具有根据判断做出相关处理的权利,处理的方法包括但不限制于:扣减收入、警告和封闭帐号等。 5. 因互联网广告的特殊性,嘀铃铃没有义务对所有渠道代理的注册数据、行为以及与广告宣传相关的其它事项进行事先审查,但如存在下列情况: 1) 渠道代理或其它第三方通知嘀铃铃,认为某个具体渠道代理或具体事项可能存在重大问题; 2) 渠道代理或其它第三方通知嘀铃铃,嘀铃铃提供的服务有被用于违法或不当行为的,嘀铃铃以普通非专业者的知识水平标准对相关内容进行判别,可以明显认为这些内容或行为具有违法或不当性质的; 嘀铃铃有权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处理办法,并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6. 经国家生效法律文书或行政处罚决定确认渠道代理存在违法行为,或者嘀铃铃有足够事实依据可以认定渠道代理存在违法或违反服务协议行为的,嘀铃铃有权在嘀铃铃上以网络发布形式公布渠道代理的违法行为;。 五、服务的中断和终止 1. 渠道代理同意,嘀铃铃可根据自己的判断和提供服务的规定、原则,终止渠道代理的“服务”密码、账户 (或其任何部份) 或渠道代理对“服务”的使用,删除(不再保存)渠道代理在使用“服务”中提交的任何资料,并对渠道代理收入进行扣减等处理。同时嘀铃铃可自行全权决定,在发出通知或不发出通知的情况下,随时停止提供“服务”或其任何部份。账号终止后,嘀铃铃没有义务为渠道代理保留原账号中或与之相关的任何信息,或转发任何未曾阅读信息和未处理的事务信息给渠道代理或第三方。此外,渠道代理同意,嘀铃铃不就终止渠道代理使用“服务”而对渠道代理或任何第三者承担任何责任; 2. 如渠道代理向嘀铃铃提出注销嘀铃铃注册渠道代理身份时,经嘀铃铃审核同意,由嘀铃铃注销该注册渠道代理,渠道代理即解除与嘀铃铃的服务协议关系。但注销该渠道代理账号后,嘀铃铃仍保留下列权利: 1) 渠道代理注销后,嘀铃铃有权保留该渠道代理的注册数据及以前的行为记录。 2) 渠道代理注销后,如渠道代理在注销前在嘀铃铃上存在违法行为或违反合同的行为,嘀铃铃仍可行使本服务协议所规定的权利; 3. 在下列情况下,嘀铃铃可以通过注销渠道代理的方式终止服务: 1) 在渠道代理违反本服务协议相关规定时,嘀铃铃有权终止向该渠道代理提供服务,并对渠道代理收入进行扣减等处理。嘀铃铃将在中断服务时通知渠道代理。但如该渠道代理在被嘀铃铃终止提供服务后,再一次直接或间接或以他人名义注册为嘀铃铃渠道代理的,嘀铃铃有权再次单方面终止向该渠道代理提供服务; 2) 如嘀铃铃通过渠道代理提供的信息与渠道代理联系时,发现渠道代理在注册时填写的电子邮箱已不存在或无法接收电子邮件的,经嘀铃铃以其它联系方式通知渠道代理更改,而渠道代理在三个工作日内仍未能提供新的电子邮箱地址的,嘀铃铃有权终止向该渠道代理提供服务; 3) 一旦嘀铃铃发现渠道代理注册数据中主要内容是虚假的,嘀铃铃有权随时终止向该渠道代理提供服务; 4) 本服务协议终止或更新时,渠道代理明示不愿接受新的服务协议的; 5) 其它嘀铃铃认为需终止服务的情况。 六、责任范围 1. 渠道代理明确理解和同意,嘀铃铃不对因下述任一情况而导致的任何损害赔偿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利润、商誉、名誉、使用、数据等方面的损失或其它无形损失的损害赔偿 (无论嘀铃铃是否已被告知该等损害赔偿的可能性): 1) 使用或未能使用“服务”; 2) 第三方未经批准的接入或第三方更改渠道代理的传输数据或数据; 3) 第三方对“服务”的声明或关于“服务”的行为;或非因嘀铃铃的原因而引起的与“服务”有关的任何其它事宜,包括疏忽。 2. 渠道代理明确理解并同意,如因其违反有关法律或者本协议及相关协议之规定,使嘀铃铃遭受任何损失,受到任何第三方的索赔,或任何行政管理部门的处罚,渠道代理应对嘀铃铃提供补偿,包括合理的律师费用。 七、隐私权政策 1. 适用范围: 1) 在渠道代理注册嘀铃铃账户时,渠道代理根据嘀铃铃要求提供的个人注册信息; 2) 在渠道代理使用嘀铃铃时,嘀铃铃自动接收并记录的渠道代理的各种基本数据和行为信息。 3) 嘀铃铃通过合法途径从商业伙伴处取得的渠道代理个人数据。 2. 信息使用: 1) 嘀铃铃不会向任何人出售渠道代理的个人信息,除非事先得到渠道代理得许可。 2) 为服务渠道代理的目的,嘀铃铃可能通过使用渠道代理的个人信息,向渠道代理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向渠道代理发出产品和服务信息,或者与嘀铃铃合作伙伴共享信息以便他们向渠道代理发送有关其产品和服务的信息。 3. 信息披露: 渠道代理的个人信息将在下述情况下部分或全部被披露: 1) 经渠道代理同意,向第三方披露; 2) 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或者行政或司法机构的要求,向第三方或者行政、司法机构披露; 3) 如果渠道代理出现违反中国有关法律或者网站政策的情况,需要向第三方披露; 4) 为提供渠道代理所需的服务,而必须和第三方分享渠道代理的个人信息; 5) 其它嘀铃铃根据法律或者网站政策认为合适的披露; 4. 编辑和删除个人信息的权限:渠道代理可以在嘀铃铃相关操作区对渠道代理的个人信息进行编辑和删除,除非嘀铃铃另有规定。 5. 政策修改:嘀铃铃保留对本政策作出不时修改的权利。 八、管辖: 1. 本服务条款之解释与适用,以及与本服务条款有关的争议,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予以处理。
嘀铃铃网站
|
关于嘀铃铃
|
联系我们
|
帮助中心
|
合作伙伴
龙拓互动旗下网站
嘀铃铃版权所有 2007 京 ICP 证 041464 号